
在许多网文中,有人批评施耐庵先生在《水浒传》中描述梁山好汉大块吃牛肉,认为这不仅破坏了宋朝的农业生产,还对《宋刑统》构成了藐视。这种观点似乎有其道理,毕竟在古代确实有法律禁止私自屠宰耕牛。然而,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宋朝的历史资料,尤其是涉及牛肉的规定,就会发现梁山好汉吃牛肉并不违反法律,反而是有着其合理性。
读者们或许难以想象:在宋朝,牛肉的价格竟然是由政府定价的。事实上,某些地区的牛肉价格每斤最多不超过二十文铜钱。按照这个限价来计算,林冲的宝刀价值能换取五万斤牛肉——一贯钱(即一千文钱)大约能买五十宋斤牛肉,而一斤宋斤大约相当于现代的六百五十克。换算下来,一千贯钱能购买大约三十二点五吨牛肉,这相当于五万斤牛肉!由此可见,牛肉在宋朝并不是高档奢侈品,而是相对便宜的食品。
确实,宋朝曾禁止屠宰耕牛,这一法律严格规定了耕牛不得随意宰杀,但这并不妨碍当时的百姓,包括士族、官员等,仍然可以享受美味的牛肉。这就是所谓的“法不责众”。《宋会要辑稿·第一百五十四章·食货一》记载了一项有关牛肉的有趣规定:大中祥符九年(公元1016年)八月,宋真宗赵恒在得知汴梁一带大批牛肉贩卖后,发布了禁令,强调“薮牧之畜,农耕所资,盗杀之禁素严”,并命令严格惩治屠宰耕牛的行为。然一年之后,面对牛肉贩卖的泛滥,地方官员如江南提点刑狱范应辰等纷纷上书,表示屠牛行为严重,监狱已爆满,导致宋真宗最终不得不撤销该禁令,恢复了原有的宽松政策。
展开剩余70%实际上,赵恒所推行的“旧敕”早在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04年)就已出台,允许江南地区屠牛充膳的行为。“自非通议烹宰,其因缘买者,悉不问罪”,这意味着只要牛肉的来源合法,并且不是用来非法屠宰耕牛,就没有罪责。赵恒之所以出台这一禁令,部分原因是当时的官员如孔宗闵等,认为牛肉是江南百姓的日常食品,禁止屠杀只会加剧民众的负担,而并非真正解决问题。
有趣的是,赵恒在这一系列政策的制定过程中,受到了众多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应。这些官员认为,禁止牛肉交易不仅无法遏制非法屠杀,还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。于是,经过一番讨论,宋朝决定放宽限制,江浙一带的牛肉市场逐步恢复了公开交易。
然而,宋徽宗赵佶的登基却带来了一些不同的做法。在他的统治下,朝廷对牛肉的管理进一步加紧,出台了名为“牛肉限价令”的政策,明确规定每斤牛肉的价格不得超过二十文铜钱。这项政策实际上是试图通过控制价格,减少非法屠宰和牛肉交易的不规范现象。然而,这一限价令却未能达到预期效果,反而使得牛肉市场更加活跃,屠夫们开始借着“病牛倒死”的借口,继续非法屠宰。
《水浒传》中的牛肉场景就体现了这一实际情况。在这部小说中,吴用仅花费一两银子(大约相当于一千到两千文钱)就能购买三十斤牛肉、一对大鸡、一桶村酒等食材。这样的价格显然符合宋朝的实际情况:牛肉并不算昂贵,普通百姓也能够负担得起。特别是在那个时代,牛肉远比羊肉便宜得多——一斤羊肉的价格可能高达九百文,而牛肉每斤只需二十文,显然牛肉成为了梁山好汉餐桌上的常见食物。
而且,《水浒传》中的描写与实际历史相符:像林冲、宋江这些高级官员,通常不会选择牛肉,而是选择更为贵重的羊肉或其他美味;然而像武松、李逵和阮氏三雄这些身份较为低微的人,才会将牛肉视为一种难得的享受。这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物价水平密切相关。
因此,梁山好汉吃牛肉,并非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对朝廷法律的藐视,而是由于牛肉的价格相对便宜,成为了当时百姓的一种常见食物。实际上,牛肉的“限价令”不仅没有抑制非法屠宰,反而让牛肉成为了更加普及的食品。梁山好汉大快朵颐地享用牛肉,实则应感谢当时的政策以及那些昏庸无能的朝廷大臣们。就像如今,有些政策虽然出发点是为民,却往往反而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。
通过对宋朝史料的分析,我们可以看到,梁山好汉吃牛肉的情节并非偶然,而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策密切相关。对于那些以为梁山好汉吃牛肉是与朝廷对立的文人,或许可以从历史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现象——在宋朝,便宜的牛肉实在太诱人了,百姓自然会选择这种更实惠的食物,而不是昂贵的羊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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